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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完成反馈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5-15 09:16:41 阅读量:444

按照石家庄市委和我市巡察工作安排部署,我市第十一轮巡察于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5月6日对市委党校等9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对17个村党支部开展了常规巡察。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紧盯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重点围绕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三个方面从严从实开展了巡察工作,通过调阅有关文件资料、广泛开展个别谈话、下沉调研等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5月13日,市委书记专题会议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各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同日,巡察组分别向各被巡察单位、村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情况,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等参加了反馈会议,并代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作了讲话,对整改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被巡察单位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决策部署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抓好整改落实工作。二是压实主体责任,抓好整改落实。要按照市委要求,讲政治、担责任、抓落实,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问题,全盘接收反馈意见。要在第一时间召开党组织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和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研究落实巡察反馈意见,结合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要求、完成时限。三是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整改实效。各被巡察党组织自收到发馈意见之日起3个月内要完成整改,并上报整改情况报告和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市纪委监委和市委组织部将切实担负起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对巡察整改情况定期跟踪督办。

各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表示,巡察组指出的问题中肯深刻、实事求是,提出的整改意见建议明确具体、务实管用,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均表示诚恳认领,全面接受,切实增强整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逐项研究,全面压实政治责任,聚焦突出问题,坚持全面整改,对提出的各项要求坚决落实到位,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取得实效。

此外,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已向有关职能部门反馈,建议其加强牵头管理。市委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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