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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巡察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6-01 10:50:48 阅读量:1448

根据石家庄市和我市市委巡察工作要求,近日,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巡察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巧主持召开与晋州市人民检察院主要负责人参加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市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张巧出席会议并讲话,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组长岳志勇作了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彭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晋州市巡察工作办公室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晋州市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张巧强调,要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的工作要求上来。要按照深化政治巡察、强化政治监督的要求,紧盯党组织政治责任和职能使命,围绕“三个聚焦”,深入发现问题,进而推动被巡察党组织真正把“两个维护”根本政治任务落到实处。巡察组要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带头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真正查找出被巡察党组织及其领导班子成员的政治偏差。被巡察单位党组织要坚定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支持配合好巡察组开展工作。被巡察单位党组书记要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照反馈意见认真整改,确保巡察整改落到实处,取得扎实成效。

岳志勇指出,巡察是政治监督,本质上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开展政治巡察,要深刻领会党中央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坚持党中央决策部署到哪里、巡察就跟进到哪里;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任务。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市巡察工作会议暨十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县级统筹巡察工作部署会要求,聚焦被巡察单位职能责任,从政治上发现问题、分析问题、把握问题、归纳问题,切实发挥好政治“探照灯”、“显微镜”作用,着力发现和推动纠正政治偏差,督促被巡察党组织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我市落地见效。人民检查院党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上来,压实政治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知责、明责、尽责,积极支持配合市委巡察组工作,坚决完成好市委交给的巡察任务。

彭涛表示,此次巡察“回头看”是对我院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也是对我院检察工作的一次“集中审视”,更为我们提供了一次学习、反省、提升的宝贵机会。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强化接受监督的政治意识,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组督导检查的自觉性和责任感。我院将以正确的态度、积极的姿态全力支持巡察组工作,坚决服从巡察安排,确保巡察组提出的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对巡察组指出的问题,诚恳接受、主动认领、边巡边改;对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抓好落实。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统筹安排各项检察工作,努力做到巡察工作与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将在市人民检察院工作一个半月,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 19803225061,专门邮政信箱: 晋州市滨河路384号晋州宾馆转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收,手机: 19803225061,电子邮箱: dsyljzxcz@163.com,联系信箱: 分别在晋州宾馆和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各有设置。巡察组每天受理电话的时间为9∶00至17∶00。巡察组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1年4月30日。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上级党组织管理的其他干部、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重要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晋州市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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