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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03 10:58:41 阅读量:1415

根据石家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128日至2021年110日,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对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专项巡察,32日,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市供销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市供销社党组坚持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以坚决的态度、严格的标准、有力的举措,扎实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供销社党组书记、理事会主任任组长,市社其他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市社机关各科室负责人、各社属企业负责人组成,负责协调推进整改工作进度。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巡察整改工作。要把巡察整改当作一次洗洗澡、治治病、优化政治生态的机会,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一次改进工作作风的机会。要以上率下,带领全系统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三个自觉”,强化“四个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市委领导的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要求上来,落实到全面推进综合改革的实际行动中去,切实把落实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提出的7个方面20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具体如下: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市社党组未专题学习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未专题学习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问题进行了自省,虽然在机关传达了该会议精神,但未组织专题会议进行学习,究其原因是对政冶教育要求的多,持之以恒地抓得少,学习不够主动,不够深入。3月25日,组织机关全体及下属企业党政一把手专题学习了2020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及李克强总理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批示,并要求大家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供销合作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自我革新,立足供销社服务“三农”本职工作,深化供销社改革,强化自身服务功能,不断提高为“三农”服务的能力。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结合石家庄市供销社培育壮大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基层社改革的发展目标,继续推进“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的为民服务中心建设,将日用品、农资、金融、农村电商、农村产权、农民合作社等服务职能融入到服务中心,大力推进基层供销社发展,加强其为农服务职能,提高供销社经营收入。

3、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方面有差距。

(1)党组议事不严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对该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以后将长期坚持党组议事程序,严格落实党内民主,坚持民主集中制。

(2)对下属单位社有资产监管疏松。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调查,陈家庄供销社因承租户经营不善等原因未能及时收缴,现通过积极协调,已收回全部租金。原主任因工作不力,市社党组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槐树供销社拖欠租金已协商将其列入下一步基层社改造投资成本。

(3)2018年以来东里庄供销社、祁底供销社的大部分固定资产闲置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市供销社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引进“第四代星级农贸广场+新型供销社项目”,逐步将供销社改造成为农服务中心,目前已与睢宁新农汇农贸市场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将优先安排东里庄、祁底两个供销社进行改造。

(4)东卓宿供销社未经资产评估以120万元的价格将该社租地上的加油站转让给原承租户问题。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7年根据晋政办函<2017>22号文件通知要求,将对晋州区域内加油站进行升级改造,涉及东卓宿社307国道马于段路南的加油站。考虑到加油站破旧不堪、设备老化,经了解加油站房屋及废旧资产评估对加油站转让无参考价值;且土地为当时的经营者租赁北冻光村委会的土地,与供销社无关;再就是东卓宿供销社加油站营业执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成品油零售许可证为无形资产,当时对这种情况也不知如何评估。最后通过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综合考虑定价120万元,并报市社批准以120万元价格转让给承租方。以上情况虽然做到了供销社资产收益最大化,但转让评估手续不够完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晋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5)2018年8月,土产公司以入股方式向晋州市鑫恒源纺织有限公司合股车间(纱线合股)投资50万元,目前无分红。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市社委派财务科人员对该项目进行了全面审计,项目分红于5月6日汇入公司帐户。

(6)2018年9月,农业生产资料公司以优先股形式向“村村通”晋州市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投资102万元,协议年收益10.2万元,至2020年底收益3万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村村通”晋州市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能按协议向农业生产资料公司返还收益,现已向法院提起诉讼。

(7)2020年3月,烟花爆竹公司未经评估、竞价出售3辆闲置货车。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查询,该公司3辆事一辆因为属于环保不达标车辆,公司按规定进行了注销报废。另外2辆货车因禁放政策,公司已经停止经营,经申请市社批准后,通过对我市两个二手车市场询价,最后以高于市场价格500--1500元的价格将车辆出售给了购买人。以上情况转让评估手续不够完善,下一步将严格按照《晋州市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执行,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二)聚集群众身边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基层社为农服务职能不突出。一是大多数基层供销社门市、仓库年久失修,不能发挥为农服务作用。二是大部分基层供销社人员不足、年龄偏大,且现有人员服务“三农”意识不强,无力发展服务项目。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已着手制定基层供销社改造方案,对部分年龄偏大的基层社干部进行了调整在推进基层供销社改造工作中提升基层供销社为农服务职能、优化干部职工队伍。

2.社属企业及基层社内部管理混乱。

(1)财务支出混乱。2017年以来,10家企业和21家基层社中有9家企业和19家基层社存在白条入帐现象,共计579笔672618.4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首先是安排财务科开展一次系统财务审计,对财务支出混乱问题进行指导和整治。4月25日,召开了社属企业一把手和财务人员参加的培训会,下发了修订后的《社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并监督下属单位严格执行,今后杜绝财务支出不规范现象的发生。

(2)2017年以来,有2名社会人员通过红楼商场、10名社会人员通过土产公司参加社会保险,存在劳动纠纷风险。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红楼商场、土产公司非本单位职工的社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确非本单位职工予以清退,现已全部完成。同时对红楼商场经理进行通报批评。

(3)部分基层社出租房屋的租期超时限(20年)。槐树供销社 2 份和田村供销社 3 份出租房屋合同,均为 40年;周头供销社 6份出租房屋合同中,40年的1份,38年的1 份,31 年的1份,30年的3份。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租期超过时限的合同予以清理纠正,以后按《社有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执行,杜绝租期超时限问题发生。

(4)土产公司因债务纠纷将公司的现金存放在个人账户,截止 2020年 12 月,该账户余额 52 万元。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经了解,土产公司因石家庄泽安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起诉至法院,要求土产公司偿还借款,土产公司担心法院查封单位银行帐户,将公司现金自2018年3月23日至2021年2月17日存放于单位职工个人帐户上,3月2日巡察组向市供销社通报该问题后,市供销社立即责成土产公司对该问题马上整改,土产公司于2021年3月11日对该问题进行了纠正。土产公司经理对此事负领导责任,市社党组决定对其进行通报批评。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的组织建设有差距。

(1)党组对“社章”执行情况监管不力。5年以来,市社未按总社章程要求召开社代会,未制定社章。未按程序履行理事会、监事会职责。

结合新时期供销社的目标任务,完善修订社章,制定新社章,认真履行理事会、监事会职责。

(2)党员活动室不达标。该社下设的9个党支部中有6个未设党员活动室,“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党支部“三会一课”走过场,举办主题党日活动不认真。土产公司有 13 名党员,而支部大会填写的党员应到人数有时为6人、有时为7 人或 8 人;2020年以来,供销招待所、农村产权交易公司、红楼商场等支部的委员没有学习笔记。土产公司、盐业公司 2017 年度未召开支部会议和党小组会议; 2019年生产资料公司一名预备党员欠缴 4个月党费(2019年 9月至 12 月)。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督促各支部建好党员活动室,完善“三会一课”制度,认真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切实做好党员干部政治学习,对各支部党员干部学习笔记定期检查。对欠缴党费的党员督促其补缴党费。

(3)社属企业招录职工把关不严。2017年以来,下属企业招录职工 29 人,其中有 7人系供销系统干部职工的近亲属,且事后无上报备案。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坚持。

整改措施:对社属企业招录职工要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把关,对2017年以来新招录的进行理顺,对招录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清退,对手续不完善的进一步完善手续并做好备案,并在以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

2.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1)未排查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所有科室存在的风险点进行了排查并登记,做好风险防范。

(2)为迎检补记党组会议记录。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迎检补记党组会议记录予以纠正,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3)巡察问题整改不到位。该社 2018年签订的 50 年房屋租赁合同的租期超时限(20年),应予整改。该党组落实整改时,只是把该合同租期从 50年改为 20年,其它条款未变,且合同签订时间仍为原合同签订日期,整改不彻底。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租赁合同整改不彻底问题,按巡察组提出的意见建议予以纠正。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7517898;邮政信箱:晋州市中兴路476号;电子邮箱:coop001@163.com

 

中共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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