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晋州市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8-03 10:57:29 阅读量:2489

根据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1月9日至12月31日,第一统筹巡察组对晋州市公安局进行了常规巡察。2021年3月2日,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向晋州市公安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晋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围绕巡察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完善制度机制”的原则,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我局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我局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局党委切实担负起整改落实主体责任,研究制定了《晋州市公安局党委关于落实第一统筹巡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成立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小组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小组成员,组织抓好分管单位和领域的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纪检监察室,负责抓好巡察整改的组织协调推进工作。

二、坚持靶向整治,强化整改落实

坚持谋划部署一体推动,同步推进,同向发力,对第一统筹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8项22个问题进行了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纪检督察部门加大督察力度和频次,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强力推进,狠抓落实。

三、建立长效机制,提升整改成效

(一)进一步组织开展“回头看”。针对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组织开展“回头看”,进行认真梳理,实行清单管理。共性问题要突出重点、全面整改,个性问题要逐一整改、过关销号,案件线索问题要起底核查、依法处置。对本轮巡察反馈的问题要立行立改,确保整改成效;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事项,没有建立长效机制的要抓紧研究制定,防止政策空档,已有长效机制的要持续抓好落实。

(二)进一步提升整改实效。各科所队领导要加强协调调度,加强对整改工作成效的持续跟踪督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大力度予以推进,确保整改工作实效。要把推进巡察整改与当前重点工作结合起来,以巡察整改促进作风转变和工作效能提升。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局纪检监察室开展巡察整改专项督导,对整改中的问题持续跟踪督办,增强整改的外部推力和内生动力。认真履职、敢于碰硬,切实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联合督查等形式,把检查督导、监督执纪贯穿整改工作全过程,做到无缝隙、全覆盖。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对不重视整改工作、行动迟缓、表面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整改落实的成效

针对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8项22个具体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认真

一是“没有专题学习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局党委虽制定了《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但方案所列活动项目的资料不全(演讲比赛、举行专题征文、进行工作盘点、召开专题座谈会和开展书记讲党课等)”问题。

整改措施: 制定《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方案》,成立了学习小组,3月17日在局西二楼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全市公安机关党史学习教育、队伍教育整顿动员部署大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通报石家庄市委第一巡察组集中巡察反馈意见,对党史学习、教育整顿、党风廉政建设和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3月25日公安局党委书记在局西二楼以《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力推进新时代晋州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题为中层干部、各所、队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支部党员全体民警讲授专题党课。各种活动组织开展情况拍照、编写保存影像、文字资料,实时准确留档、存档,不遗漏。

二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四个意识”、“四个自信”、“两个维护”、“五大发展理念”等应知应会内容掌握的不全面”问题。

整改措施:组织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加强督导检查,领导负责到分管所队进行检查,督促学习,做到熟知熟记应知应会知识。已建立理论学习园地,督促全体人员加强学习。

三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不认真。党委虽然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机构,但对理想信念淡化、不信马列信鬼神、参加宗教迷信活动以及非法传教和渗透破坏风险等问题,梳理排查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筑牢思想根基。二是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严格落实各项党规党纪。三是对党员加强党性原则教育,加强党员队伍监督管理,严禁发生不信马列信鬼神的问题。四是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岗示范引领作用,通过培树党员标兵,让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已建立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五是深入开展打击整治非法宗教和邪教活动专项行动,严控重点人员、严打重点组织、严守重点场所严管重点时段,强化情报预警、侦查打击、阵地管控、巡查处置、专项斗争、排查化解, 严密落实对境内外敌对分子、非法宗教邪教活动的侦查调查。

2.关于“贯彻落实上级重要工作只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六稳”、“六保”、“三大攻坚战”、“三创四建”等重点工作资料以及安排部署风险梳理排查、防控措施、责任落实等工作的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再次认真学习研究了《关于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加快建设幸福梨乡魅力晋州的实施意见》,再次领会精神提高工作水平。二是针对实施意见进行“回头看”,对现有的材料进行梳理,查找出问题,梳理出未符合要求的工作及材料,制定整改清单,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专人负责彻底整改相关问题。三是健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整改梳理好的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对全部资料进行归档,做到该项工作资料不再缺失,为今后工作提供参考。

3.党委议事规则不健全。“没有制定规范成文的党委班子议事规则重大决策的部署、重要工作的安排等没有提交班子会研究”问题。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一起听、一起议、一起定”严格按制度上会研究,严格落实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全面加强党的重大事项的决议决定权。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关于“2020年晋州市委相继印发了《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在全市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行动实施方案》,局班子会对此进行了学习传达,但没研究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且有关工作开展情况的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局班子会传达学习《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意见》和《在全市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行动实施方案》,3月5日《开展“三创四建”活动实施意见》由资料室牵头负责落实实施,《在全市开展“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行动实施方案》由纪检督察室牵头负责落实实施,制定了《“查问题、转作风、鼓干劲、争上游”行动实施方案》,专项活动工作开展相关资料进行了查漏补缺,及时归档存档。二是对“三创四建”工作进行了认真剖析,查漏补缺。对重点工作的通知、方案、实施意见、安排布置等文件进行归档。对现有的“三创四建”资料再进行梳理,健立健全台账管理制度,对各顶工作资料按照一事一档的原则进行归档,对今后工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担当尽责,为民服务有差距。

一是关于“案件结案率偏低”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对已知嫌疑人案件进行梳理,确保有罪嫌疑人受到法律追究, 2021年法制大队继续搞好已知嫌疑人行政案件办结率的考核工作,并纳入执法质量考评成绩,逐月进行通报,以考核促结案。二是提高现场勘查率和勘查质量,做到应堪必堪,力争指纹、足迹以及生物物证提取率达到百分之百。三是强化情报研判,对每一起案件都要认真研究,寻找破案思路,从而提高破案率。四是强化特情建设,特情是公安机关破案有力支撑点,要求副中队长以上每人建立一名尖子特情,特情破案不低于刑警破案30%。五是2021年治安大队将继续提高行政案件的结案率,并纳入派出所考评成绩,每月进行通报,已促进行政案件结案率。六是对已受理立案案件重新进行梳理,完善证据,补充材料,综合研判,线索转化为战果,提高结案率。对已知嫌疑人案件进行重点侦办,解决侦办不力的问题,依法追究嫌疑人法律责任,提高结案率。强化情报导侦,依托石家庄市公安局联合办案中心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攻关,提高结案率。

二是关于“党务、政务公开不到位。如优秀、先进和奖励人员的评定、大额资金收支,以及服务窗口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工作流程、需呈交的材料、完成时限等,公开公示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服务窗口行政审批和收费事项的工作流程、提交材料、完成时限等公开资料缺失。局法制大队负责,坚持在网上巡查,督导各行政审批窗口的业务部门及时上传和更新相关资料,已将党务、政务事项进行了公示,并将相关文书归档,以后凡有党务政务公开事项在公示栏做到及时公开。

3.财务管理不规范。

一是账目混乱问题。公安局收费、罚没款项单设账目,没有记入局财务总账。局财务账应付款科目未列明细。2019年罚没取保候审保证金274.2万元未记入应缴财政科目,而是记入应付款科目冲减上缴;2019年从应付款科目列支单位食堂伙食补贴72000元、春节福利14000元(以上款项未在福利费、工会费科目列支);2019年7月8日集中支付中心银行存款余额出现负238000;记账摘要、罚没收据的事由栏出现空白或表述不准确。交警大队没有设立财务总账,分别设立了地管经费收支账和省管经费收支账两套财务账且收费、罚没款未入账。

整改措施:收费、罚没款项单独设立账目问题:根据财政口和公安口的要求,保证金一直是财政设立专户统一收取,如果经过审批后需要没收或退还,警务保障室向财政提出款项拨付申请。财政审核后将欲没收或退还的保证金拨入公安局在财政国库支付中心的往来账户中,上缴银行做罚没收入或由保证金当事人支取,故未在应缴财政科目列支。但为了准确核算保证金和罚没收入明细,确保保证金数额跟财政和法制相符,所以分别单独设立了账目,且在应付款科目记账。所有当年账目均有单独的账本装订,并和其余财务报表和凭证等作为辅助账一起排序保存。其中2019年没收保证金274.2万元 ,故未计入财务总账;福利费和工会费的列支:财政拨入时做了“应付款---工会费、福利费”收入,列支时在“应付款---工会费、福利费”冲减。涉及2019年食堂补贴72000元,春节福利14000元。所以以上款项已经在工会费和福利费中列支了;2019年7月8日集中支付中心银行存款余额出现负238000元,原因系当日收支记账顺序有误,今后银行记账应做到先收后支,避免出现同类错误;石家庄市每个县市交警大队均有两套账,分别有地管总账和省管总账,均为一体化平台记账。交警大队行政事业性收费通过微信上缴到晋州市收费中心,再由财政专户汇到石家庄市交管局。罚没款执行罚缴分离,罚没款当事人通过银行、支付宝、微信等途径直接上缴省交管局平台。

二是“公车维修、加油和办公场所改建维修,管理混乱”问题:收缴个人虚报公车费41532元的问题;交通大队收缴个人虚报公车费共计9917元问题;2018年以来,小樵派出所先后7次改建维修办公场所,工程款项共计14万余元。

整改措施:2019年自查自纠个人虚报公车费共计41532元,误计入应付款科目,已经在2020年初数据录入时做了调整;交警大队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对“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了自查自纠,将2013年至2018年违规费用9917元全部收回,并于2019年8月15日上缴财政,今后将严格按照严禁“私车公养和公车私用”有关规定(晋车改办[2019]3号文件)执行;针对“2018年以来,小樵派出所先后7次进行改建维修办公场所”问题,经查账核实,2018年经费支出下“维修(护)费”科目,小樵派出所列支两笔共计6502元,2019年经费支出下“维修(护)费”小樵派出所列支两笔计75819元。公车维修加油和办公场所维修改建,在我局制定的《晋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晋州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管理规定(暂行)》中都有详细的规定流程。出现以上情况主要是由于执行制度时态度不够严谨,要求不够严格,财务审批不够严密,今后如有类似情况严格参照《晋州市公安局财务管理办法》和《晋州市公安局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运行维护管理规定(暂行)》相关条款执行。作为责任单位,警务保障室制定了相关的业务学习要求,财务执行人员必须定期不定期的进行业务学习,熟练掌握并及时更新知识储备。

三是“监管行政收费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行政收费涉及出入境、户籍,缴费项目均由相关科室执行,有的直接刷POS机交至市级或省级财政,警务保障室只负责在年底和财政局计财科对账,所以督导和监管不够及时。巡察后已联合涉及收费的科室,对缴费项目按自然月上报数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2021年1月起已经开始执行。

四是“暂收、暂扣和罚没涉案物资物品登记不清晰”问题。

整改措施:晋州市公安局已成立涉案财物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及时更新。参照《河北省公安机关涉案财物管理实施办法》和《石家庄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规定》,制定了《晋州市公安局涉案财物管理管理办法》,警务保障室、法制大队及所有办案单位一并严格遵照执行。涉及暂收、暂扣、罚没款项警务保障室严格参照保证金项目管理执行,法制大队负责管理我局的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台账、物品登记清楚;各执法单位的涉案财物保管室由各部门自行负责,法制大队将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纳入执法质量考评,督导各单位搞好涉案财物的登记、入库、出库工作。

五是“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和报销住宿费”问题,超标购置办公用品办公桌一张2524.27元;2020年4月10日交警大队支付购置办公椅一把700元。(标准:一把椅350元。);局财务2019年11月5日支付出差住宿发票2张分别为390元和380元(标准:一张桌1500元,一把椅350元,出差每人每晚350元)

整改措施:2019年2月12日购置桌椅,票据显示一组2524.27元,经与经办民警联系并实地考察后,系指挥中心接警工作台。该台为异形5个单独操作台拼接而成。这两项虽然没有出现严重问题,但透露出报销审核时工作的不严谨,必要的财务信息不够完善,今后财务人员一定要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在业务处理过程中不出现类似纰漏;经交警大队核实,确实存在不当问题,今后将严格按照冀财[2016]127号《河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及家具配置标椎》文件执行,并将该办公椅放入会议室统一使用;针对2019年11月5日出差住宿票据,因系二人出差住宿,报销时出差民警未在票据上具体说明,现已要求当事人在票据上作出书面标注。

六是“发票所列事项超经营范围。2020年5月15日交警大队分别支付南京交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审计费5369元、石市桥西区顺驰汽车装饰服务部购置警车警灯款5400元(两个单没有相关收费业务)。

经核查,交警大队与开票单位联系,有此项业务。

七是“交警大队于2019年1—12月以报销差旅费形式变通支付下乡补贴共计105440元(自行规定下乡补贴标准:每人每月300元或200元);于2019年1一l2月无依据支付宣传科稿费9880元(推送稿件每篇l0元,县级采用每篇10元,市级采用每篇30元,省级采用每篇100元);于20l9年11月3日、11月29日支付肇事逃逸举报奖共计30000元,该奖金由办案人员领取,无举报人领取凭证;于2019年5月9日支付更换维修护栏工程款57590元,该项目完工付款后才补签施工合同”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交警大队根据晋财[2016]26号文件(晋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晋州市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及有关问题解答的通知)精神,交警大队民警每月定期深入道路运输企业深入乡村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负责全市事故勘验调查、取证。综合实际情况考虑,在石家庄市范围之内的日常工作报表、开会、培训、办案(石市)以及每人每月对分包企业进行检查督导等差旅费一律不予报销,按照每人每月300元或200元标椎进行发放(另附[2016]26号文件及会议纪要), 接到反馈问题后,立即停止报销。二是根据2003年3月31日《晋州市公安局二OO三年公安宣传工作计划》(晋公[2003]2号)文件,经交警大队班子研究决定,形成了会议纪要,并制定了信息稿费报送规定,交警大队立即停止报销,今后工作中,坚决杜绝以上问题再次发生。三是经查阅2019年11月3日和29日账目和凭证,没有支出3万元的举报金额。通过详细查阅账目和凭证:2019年3月39号凭证支出5000元,2019年11月49号凭证支出15000元,2019年12月93号凭证支出10000元,以上共计30000元肇事逃逸举报奖。当时根据案件需要,为了及时侦破案件,并为提供线索者保密的要求,为举报人支付了30000元奖金,由办案人员代支。这种情况是不符合规定的,今后将严格按照举报奖励规定执行,并留好相关资料档案,以便上级各部门的检查督导。四是经认真核对,交警大队签订合同时疏忽大意,造成验收报告与合同时间逻辑不符,今后将严格施工要求,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八是“看守所自行聘用28人,于20l8年6月2日虚开监控及电脑维护费27800元变通支付本所安装空调、监控和线路维修费;于2018年2月23日未附明细支付本所购置厨房用品款20l24元”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2020年1月起,所有用工都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二是2018年6月1日,晋州市嘉智联电脑经营部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劳务*监控及电脑维护费)票额为27800元,该笔费用中含2017年5月-2018年4月共12个月的监控、电脑及线路维护费用12月*1500元=18000元,剩余9800元为晋州市看守所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包括空调维修、大门轨道维修、洗衣机维修、更换水龙头等日常公杂费用),零散用工及零散维修维护也是由晋州市嘉智联电脑经营部负责,所以开具发票时把日常维修维护费用也开到一起,并附详单说明了每项开支。今后将按照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账实相符。三是2018年2月23日,购买晋州市诚誉冰柜展示柜经营部厨房用品20124元未附明细问题,属财务人员业务不精,把关不严造成,现已补齐购置厨房用品明细。以后的工作中将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学习,提高专业技能,规范资金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

一是“2018—2020年,局党委都对全局党建工作做出安排,但有关安排意见没有经党委班子会研究。党委班子成员党务工作分工不明确,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建考核、监督管理机制不健全。东卓宿派出所、桃园派出所党支部应设而未设支部委员会”问题。

整改措施:党建工作相关内容及时提交党委班子研究。加大对基层党支部督导力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召开基层党建会议、推进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在党建工作上发挥督促指导作用。东卓宿派出所、桃园派出所党支部已设立支部委员会。

二是“三重一大”机制落实不到位问题。

整改措施:“三重一大”事关全局所有单位,一是对“三重一大”具体事项、金额范围、决策权限做出明细规定;二是各部门需提前向局党委申请汇报,否则一票否决;三是强化执行力度的监督推进,由财务、人事、纪检等部门组成,其他部门共同参与;四是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局党委将领导班子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风险防控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项目,将对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责任追究。

三是没有按要求召开“三会”,会议记录不认真。如巡特警大队、总十庄派出所2018年《党支部工作手册》中的“三会”内容都是学习,没有其它内容;巡特警大队2020年支部生活会记录中没有批评和自我批评内容;刑警大队东里庄中队、治安大队、巡特警大队、巡警防爆大队的《党支部工作手册》中存在应填内容未填、应签字未签字等问题”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政治指导员切实履行政治责任主责主业,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3月25日公安局党委书记在局西二楼召开了以《扎实开展教育整顿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力推进新时代晋州公安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主题,为中层干部、各所、队党支部书记和机关党支部党员民警讲授专题党课,要求各党支部书记针对本支部党建现状讲专题党课,直面问题,找准症结,剖析原因,制定措施。政治处负责定期检查各支部活动开展情况和《党支部手册》记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的党支部督促均已整改。

2.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

一是“2018年至2019年,该局虽有管党治党年度计划和总结,但是年度计划和总结未经党委班子会议研究。另外,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一岗双责”资料缺失问题。

整改措施:2018年至2019年,管党治党年度计划和总结,已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了研究,纪检督察部门制定了《晋州市公安局纪检督察考评细则》,将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绩效考评,纪检督察部门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已完善《晋州市公安局“一岗双责”情况报告》等相关资料。

二是“巡视问题整改资料不全。2018年12月党委召开巡视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但没有会议记录,没有批评和自我批评材料,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没有领导班子问题整改清单”问题。

整改措施:及时收集各党委委员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材料,做好会议记录,上报整改清单,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三是“党风廉政建设失之于宽”问题。

整改措施:公安局纪检督察部门制定了《晋州市公安局纪检督察考评细则》,将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底考评,量化考评各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大大减少群众投诉数量。纪检督察部门加强平时督导检查,2021年以来,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共开展警示教育活动4次,大大减少了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322750;邮政信箱:晋州市迎宾大道99号;电子邮箱:qbhs2013@163.com。

 

中共晋州市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8月2日


分享到:

©中共石家庄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石家庄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503013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