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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9-02 17:51:07 阅读量:786

根据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9日至12月31日,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对晋州市人民法院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1月11日,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向晋州市人民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法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特别是党组书记、院长在抓好新冠肺炎病毒防控阻击战的同时,积极承担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精心谋划、周密部署、担当作为、传导压力,带领领导班子成员深入扎实地开展整改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制定实施方案。2020年1月11日,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专题党组会议,成立了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统筹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深入扎实开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任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落实领导小组议定的事项,具体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实施。对照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向我院党组反馈的意见和建议,研究制定《晋州法院关于落实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严格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强化综合思维,提高政治站位,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深入扎实地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二)周密安排部署,压实主体责任。及时召开整改落实工作动员大会,对整改落实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党组书记、院长作动员讲话,对整改落实工作提出具体指导意见,要求领导班子成员按照“讲政治、强责任、重细节、敢担当”的工作思路,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逐条、逐项分析剖析,量化细化,编制《晋州法院巡察整改责任清单》,让每一名党组成员都把整改落实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确保应改尽改。2020年1月19日和1月22日,党组书记、院长先后主持召开巡察反馈专题研讨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班子成员以解剖麻雀的方式,搞好对照检查,一针见血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汲取教训,明确改进方向,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领导小组成员切实担当整改落实工作主体责任,积极完成自身整改任务,有效提高整改工作质效。

(三)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整改落实。党组书记、院长适时召开整改工作调度会,听取班子成员和庭室负责人整改落实进展情况汇报,有的放矢地提出具体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提质效、上水平。党组书记和班子成员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坚持把职责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并做到带头整改,有效推动整改落实工作深入开展。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对我院党组反馈意见提出的4个方面11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省委、市委、晋州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贯彻落实党组领导责任不到位”问题。一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审视对照检查材料及述职述廉报告,进行剖析,发现问题,端正态度,汲取教训,杜绝此类问题发生。二是认真落实“四必谈”制度。2020年3月9日,召开主题研究会,常态化落实“四必谈”,交流思想、传递温暖、增进感情、感恩组织关怀。“四必谈”:即,干警提职提级时必谈,调整工作岗位时必谈,思想有波动时必谈,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苗头性问题时必谈。同时,印制了《晋州法院谈心谈话记录》表,今后做好填充工作,确保时间真实、内容真实、地点真实、记录真实。

2.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机制没有建立,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没有落实”问题。一是成立防范化解风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党组副书记为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防范化解风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研判组、宣传组,并明确了具体职责和工作任务。制定《晋州法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具体措施》,建立晋州法院防范化解风险工作研判机制和责任清单,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做好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领域的风险排查化解工作,切实肩负起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政治责任。二是研究制定《晋州法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压实院领导班子对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明确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组副书记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坚持“三同步”原则,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抓分管庭室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建立意识形态领域风险排查防控化解工作台账,内容包括风险隐患、规模人数、工作措施、防控化解时限要求、责任领导和责任庭室。同时,加强正面宣传,坚持对每日司法舆情进行跟踪排查,实时监测重大敏感、易引发炒作的涉法舆情,提升协同处置能力,积极做好舆情引导工作,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方面

1.关于“党组主要负责人没有按照规定严格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案件核查处理不严肃方面”问题。一是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20年3月10日党组书记、院长主持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一步压实党组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和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有效弥补了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的缺位。二是完善处分决定手续。全流程完善了党组负责人意见,完善案件材料个人签字、手印、日期及个人陈述材料。对受处分人员进行了谈心谈话,确保了案件处理到位,使受处分的党员干警既受到了教育、吸取了教训,又感受到了党组织的关心、关爱。

2.关于“干警年龄老化,审判工作科技化程度还不够高等问题”问题。一是提振精气神,保持在状态。组织干警念好严、细、实、稳、准、好、快“七字诀”。二是研究制定《晋州法院慢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改措施》。持续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和政治性警示教育,不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提高办事效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抓干部队伍综合素质教育力度不足”问题。一是制定教育培训方案。严格落实学习制度,组织干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学习业务知识,提高干警队伍政治素质和司法能力,推动法院事业的科学发展。二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修订《晋州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试行)》,共5章20条;严格落实案件质量评查制度,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开展“发还改判案件讨论剖析”活动,组织员额法官对本人被发还改判案件逐一写出剖析意见,提高案件裁判质量。同时,加强与中院的请示汇报与沟通力度,确保有效降低案件发还改判率。

2.关于“机构改革没有到位”问题。严格落实2019年8月印发的“三定”方案,将原来内设23个机构撤并整合为8个内设机构,并将8个内设机构负责人提请人大常委会任命。

3.关于“违规使用临时人员”问题。履行使用临时人员报批手续,2020年3月12日市政府审核批准关于签订127名劳务派遣人员和6名返聘退休人员合同的请示。

(四)对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和主题教育整改问题落实情况

1.关于“存在敷衍整改的问题”问题。经与当事人谈话,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改进工作作风,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把好各类文字材料审核关、“出口”关,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三会一课’仍存在形式主义”问题。一是对责任人进行谈话及批评教育,强化思想意识,找准问题症结。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以制度促规范,促进主题党日活动上质量、提水平。三是强化主体责任,要求各支部书记切实肩负起领导责任,对支部工作加强具体指导和监督检查,真正把党建工作贯穿到法院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

巡察期间,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未向我单位移交问题线索,未向我单位移交要结果信访件,未向我单位移交一般信访件。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我院党组将充分利用好这次巡察成果,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全面推动法院建设再上新台阶新水平。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巩固拓展统筹巡察整改落实成果,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党建工作,真正把党的绝对领导融入到党组织定决策、作部署、抓落实的全过程,以党建工作成效引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用好“两微一端”新媒体和“学习强国”“河北干部网络学院”“党建云”等学习平台,引导干警自觉主动学,及时跟进学,联系实际学,笃信笃行学,学出坚定信仰、学出使命担当,把学习成果落实到干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上,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不折不扣落实。

三是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狠抓党内基本制度的落实,特别是在提升质效上下功夫,按照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标准,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创新活动载体,找准结合点,打造新品牌,提升向心力、凝聚力。

四是开展“为民服务办实事”活动。组织党员干警积极做好巡回审判、带案下访、回访当事人、关爱失足未成年人等工作,深入社区、乡村、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带头参加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公益活动,把司法过程变成联系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过程。

五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常态化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加强党内监督,让制度长出牙齿,强化问责形成威慑,确保法官依法公正行使司法权。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84482199;邮政信箱:河北省晋州市中兴路145号;电子邮箱:jzsrmfybgs163@.com。

 

 

中共晋州市人民法院党组

2020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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