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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桃园镇党委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6-01 14:40:49 阅读量:1454

根据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要求,2020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对桃园镇进行了“三农”领域专项巡察。10月15日,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向桃园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落实的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三农领域重要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目前,桃园镇已将“三农”学习任务纳入2021年桃园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在今后镇党委理论学习中,桃园镇将结合上级会议精神和《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等文件对“三农”工作进行深入学习,由镇主要负责领导带领中心组学习、传达省委、省政府《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实施意见》和晋州市的有关实施方案,确保上级“三农”领域文件及政策学习贯彻落实到位。

(二)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桃园镇严格按照“三个纳入”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目标管理,与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由镇党委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讲党课,对重大舆情、重点环节亲自谋划部署,其他党员干部积极做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工作,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的责任体系。

(三)关于“重点工作研究不够,推进不力”问题。

1、针对西大留村落实“红白事”聚集人数规定控制不严问题,桃园镇要求各村加强学习,提升村对各项政策的具体内涵、现实意义的理解,深刻领会上级精神,清楚形势任务要求,有效提高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切实增强村党员干部执行能力。

2、针对桃园镇周头村曹某未列入脱贫监测户问题,经查,曹某家中三口人,因家人患癌症识别为贫困户。周头村摸底工作人员因标准理解不到位,认为其子已毕业参加工作,人均收入相对稳定,未列入脱贫监测户。收到反馈问题后,桃园镇组织人员对其家庭情况进行了重新审核,考虑到其家中只有一人有劳动能力,癌症治疗费用较大,存在返贫风险,经村内研究,曹某现已纳入脱贫监测户。结合周头村问题整改,桃园镇对各村贫困管理人员进行了统一培训,详细讲解了脱贫监测标准,要求各村再次开展摸底排查工作,重点对存在病患日常治疗消费较大或无经济收入的脱贫户进行排查,按照贫困监测范围标准仔细核对,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四)关于“落实环保工作不够有力”问题。

1、加强宣传。通过悬挂条幅、微信群和利用村内广播等方式,积极广泛宣传禁烧工作相关政策,做到家喻户晓。2、领导干部责任制。实行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片责任制,对频发露天焚烧地点加强巡查。3、加强监管处罚。2020年桃园镇行政执法队处罚露天焚烧人员共8人,收缴露天焚烧款5500元。通过一系列整改措施,桃园镇露天禁烧工作已取得百姓的认可,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遏制。

关于韩庄村一处小作坊取缔不彻底问题整改措施:1、桃园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工作人员对企业负责人下达通知,要求其限时对其院内储存的化工原料,按“两断三清”的标准进行改正,现已按标准取缔到位。2、根据网格化分工,加强企业、闲置厂房排查力度,每月安排人员对全镇企业、闲置厂房进行排查,杜绝再次发生类似问题。3、按照上级打非治违的工作要求,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散乱污企业坚决取缔,做到两断三清,把散乱污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关于“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不到位”问题。

1、针对反馈问题,我镇立即责令桃园村安排清运车辆,对该街道两侧垃圾、杂草进行了清理;对随意排放污水的问题,由村委会制定相应惩罚措施,通过微信群、大喇叭加大了宣传力度,加强监督惩戒措施;对坑塘漂浮垃圾,桃园村安排了专人打捞清理。目前桃园村村内垃圾杂草和坑塘垃圾已清理完毕,污水排放现象明显减少。2、针对我镇配备保洁人员不足,造成垃圾清运不及时问题,我镇根据配备要求和相关标准及时与垃圾清运公司进行了沟通协商,目前清运公司按要求配齐了保洁人员,制定了垃圾清运时间表,同时能够按照时间表清运垃圾。3、结合问题整改,桃园镇不定期对全镇24个村人居环境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有推动清运公司开展清运工作,推动各村开展街道、坑塘整治工作,形成长效机制,逐步提升村庄人居环境水平。

(六)关于“对违法占地问题整改不力”问题。

我镇于2018年、2019年发生的违法占地共计17宗,按上级工作要求,桃园镇拆除15处,其中剩余两处分别为韩庄村委会文化活动广场,占地1.5亩,其中耕地0.05亩;后甫村开寿寺东侧活动中心,占地1.39亩,为耕地。韩庄村文化活动广场由村民集资所建,村内每年会不定期组织专业戏曲团到村表演节目,丰富村民文化娱乐生活。为了村民观看节目不被风吹日晒,提高村民舒适度,经村研究决定,由村民集资在原文化广场上搭建顶棚并购置健身器材,使村民有一个健身娱乐休闲场所;后甫村开寿寺东侧活动中心为开寿寺募捐款所建,计划作为村内老年活动中心。考虑到村内在外做生意人员较多,多数家庭老人子女并不在身边,老人不愿离开村子,子女不放心老人们独居,寺院主动作为,为村民解忧,在寺院东侧建老年活动中心一处。考虑到两处均为村内公益事业,我镇正在协调规划部门对场地进行重新规划,完善用地手续,如手续无法完善,我镇将对两处场所进行拆除。

(七)关于“医疗保险未达到市确定的95%以上标准”问题。

桃园镇高度重视医疗保险工作,王月波镇长统一安排部署2021年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召开全镇村支书会议,协调推进医疗保险缴纳工作。将未交费人员反馈到各村,由包村干部和村两委人员逐一入户宣传,有效提升了医疗保险参保率。截至2020年12月30日,桃园镇2021年居民医疗保险申报人数为54886人,缴费人数为50073人,缴纳比例91.2%。

经核对,桃园镇居民医疗保险申报人员中有参加职工医保343人、外地参保431人、已死亡1540人、其他(户口迁出、服刑、失联)69人共计2383人,此类人员无需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根据以上分析,目前桃园镇实际应缴费人数为52503人,已缴费人数为50073人,实际缴费比例为95.3%,已到达晋州市确定的95%以上的要求。

(八)关于“一村一档内容更新不及时”问题。

桃园镇纪委立即对各村一村一档内容进行了核实,更改了郭家庄村干部信息、韩庄村在重点工作一栏,添加了生态循环农业产业园内容。11月5日,桃园镇纪委组织召开了村纪检员工作会议,重点对一村一档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村纪检人员每月25日上报本月村各项工作落实、人员变动、信访事件、会议召开等情况,由镇纪检干部负责每月汇总录入村上报一村一档信息,确保了桃园镇各村一村一档内容及时更新。

(九)关于“落实惠民政策不扎实”问题。

1、制定《2021年果树灾害保险宣传工作方案》,提前与保险机构对接,督促各村做好宣传工作,提升镇果树灾害保险投保率。

2、关于5935元救灾款未发放问题,结合实际情况,桃园镇制定了救灾款发放计划。2020年11月26日,赵兰庄村刘某因葡萄冻害严重,无经济收入,其子于2019年8月意外去世,刘某与妻子共同抚养未成年孙子,生活困难,领取2500元救灾款;2020年11月20日,桃园镇购买27台取暖设备,分别发放给低保、贫困等生活困难无取暖设备户用于冬季取暖,购买取暖设备共计花费4455元,其中:救灾款3435元、镇财政出资1020元。截止11月20日,桃园镇冬秋救灾款已全部发放。

(十)关于“三资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1、加强财务管理人员学习培训,组织镇财务管理人员集中学习镇财务管理制度,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业务工作水平,不断规范财务行为。2、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收紧镇财务报销关口,严格落实主管领导签字制度,按照镇财务规定开展财务列支工作,杜绝白条入账问题的发生,做到了财务日清月结,账目、现金相符要求。3、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等各项规章,认真审核报销凭证,严格支出把关,做到报销票据合规、审批程序规范、科目使用合理。

(十一)关于“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够严格”问题。

加强学习,将党委议事规则、会议制度纳入日常学习内容,组织班子成员加强党委议事规则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会议制度指导意见,确保班子成员熟悉议事规则、掌握议事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在落实桃园镇党委会议事制度的同时,严格执行党委书记末位发言制度,杜绝再次出现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的问题。

(十二)关于“发展党员审批不严肃、不规范”问题。

1、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严格发展党员程序;2、加强对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员业务培训,将制度、办法落到实处;3、做好后期审查、定期回头看工作,将往年发展党员档案疏理到位。按照《石家庄市农村发展党员工作实施办法》,重点对2020年第二批、第三批发展党员档案资料进行审查。

(十三)关于“镇党委会议记录不规范”问题。

1、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业务培训和指导,统一使用规范的记录本,明确党委会和其他会议记录的区分。2、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形式,及时审查会议内容,做好存档管理工作,切实发挥会议记录的指导作用,不断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加强对会议记录的规范,确保记录详实规范。3、镇党建办人员统一集中学习了党委会议记录要求,规范了党委会议记录内容,对党委会议记录进行全面梳理排查,明确专人负责党委会会议记录工作,重点建立记录整理、参会人员审核、存档、查阅等制度,确保记录内容全面、真实、完整。

(十四)关于“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不规范”问题。

1、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宣传解读《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和教育培训工作,确保《条例》贯穿于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的各环节、各方面;2、严格执行相关选举制度,规范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程序,充分保障党章赋予的党员权利,真正通过民主选举配强基层党组织的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确保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规范、有序进行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子信箱:tyzzfjj@163.com;电话:13473387258。

 

中共桃园镇党委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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