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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1-06-01 11:35:09 阅读量:928

根据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要求,2020年7月29日至9月30日,石家庄市第一统筹巡察组对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进行了“三农”领域专项巡察。10月15日,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向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石家庄市统筹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13具体问题,已完成13个(含阶段性任务已办结、长期推进4个),具体如下。

(一)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决策部署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三农领域重要指示和有关文件精神不到位”问题。

(1)关于“未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本社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党组也未组织学习。未按市委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要求按时间节点学习专题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10月16日党组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按照市委要求进一步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党组未按《晋州市委2020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的要求按时间节点学习专题内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由政工科牵头按照市制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重新修订本单位学习计划,并安排了集中学习,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领域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三卷安排三次专题学习,着力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

2.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并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一是市社党组进一步提高站位,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高度,按照市委宣传部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履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担任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带头管阵地、把导向、强队伍。分管领导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全面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各科室负责人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党的建设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了重要议事议程,制定了详细学习计划,通过集中学习、党员自学、理论测试、讲党课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充分利用“学习强国”平台加强学习,不断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方式,着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的学习平台,加强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为做好各项业务工作提供了坚实思想保障。

3.关于“重点工作研究不够,推进不力”问题。

(1)关于“重点工作项目进展缓慢”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18年市委市政府计划土地托管为到2020年完成5万亩,经过德农农业种植合作社大力发展业务,10月底已完成任务。关于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竞价室、评标室设施不达标问题,已于8月份配备了LED大屏显示器、全程监控系统。

(2)关于“对再生资源回收站的环境整治工作监管不力”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邵庄再生资源回收站院内摆放不整齐,门口有垃圾问题,由再生资源管理办公室督促邵庄再生资源回收站进行了专项清理。同时对全市再生资源站点进行了全面检查,对其环境整治不达标的,进一步督促进行整治。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项目化整为零,规避招投标”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完善修订了《晋州市供销社合作社联合社资产管理办法》,明确要求对超过20万元的修缮、改造项目,由资产管理办公室进行实地勘验,并出具评审报告,确需修缮的经市供销社党组批准后,执行招投标或询价程序。针对棉麻公司投资及48万元对本公司房屋及院落进行修缮问题,经调查核实,棉麻公司修缮是为了市政府以及相关部门搬迁,涉及供销社搬到棉麻公司办公,因为搬迁任务紧急,为了加快工期,确实为三个装修公司分别对室内装修、院落路面、屋顶维修同期施工。没有可以规避招标,市供销社已责令棉麻公司完善询价和修缮合同等手续。

2.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差旅报销制度,2020年10月按照财政局要求,统一使用电子差旅审批报销系统,所有干部职工出差通过“公务之家”APP按照审批流程申请、报批及报销。针对2019年7月未按规定报销伙食费的问题,已经予以清退。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问题。

    市供销社党组进一步深入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一是领导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市社领导干部主动带头落实制度规定,严格按规定办事,自觉做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表率。二是多种形式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上充分认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危害,提高遵章守纪的自觉性。三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利用电话、信函、网络等投诉举报平台,积极鼓励干部群众参与监督,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强化日常监督。四是加强督促检查,把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采取明察暗访的方式,不定期对各社属企业落实“八项规定”、改进作风的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加以整改,对顶风违纪的行为,坚决严肃查处,保证中央“八项规定”落到实处。五是对市供销社机关考勤及请休假管理制度、公车管理使用制度、公务接待制度、差旅费报销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

(1)关于“无依据发放奖励金”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2020年2月无依据为4人发放抗击疫情奖金每人500元共计2000元已做清退处理。

(2)关于“违规发放夜间值班费”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问题涉及农村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超标准发放夜间值班费问题,按照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冀劳社[2008]50号文件精神应发10元/人/班,实际发放20元,对超支部分予以清退,并对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为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转发冀劳社[2008]50号文件到各社属企业,并要求严格按文件精神抓好落实。

(3)关于“违规借用下属单位人员”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0年6月借调下属单位人员已清退至原单位。

(4)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2020年9月份河北公车新系统启用后,公车外出需按规定登录河北公车APP申请派车,公车外出登记使用河北省公务用车管理平台进行管理。

4.关于“合同签订不合理”问题。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

整改措施:关于2018年与承租人签订的50年房屋租赁合同,已纠正为租期20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方面。

1.关于“2019年任免两个基层供销社的副主任时,党组书记未落实末尾发言制”。

此问题整改已完成,长期推进。

整改措施:市供销社党组认真学习“三重一大”事项党组集体研究制度,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认真执行,同时,督导基层单位,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企业领导班子决策监管,规范决策程序,坚决杜绝“一言堂”,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审批制度,规范重大事项、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集体决策程序,确 保“三重一大”决策民主性、公开性、科学性、制度性原则。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方式:电话87517898

邮政信箱:晋州市中兴路476号

电子邮箱:coop001@163.com

 

中共晋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党组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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