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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3-05-25 18:22:04 阅读量:767

根据石家庄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6月6日至7月30日,石家庄市委第八提级巡察组对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2日提级巡察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局党组高度重视此次巡察整改落实工作,全盘接受石家庄市委第八提级巡察组对局党组的反馈意见,并把整改落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予以推进。结合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2022年10月1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专项整改方案,细化分解落实整改责任,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将整改问题分解细化,明确完成时间、牵头领导、责任股室和责任人。2022年11月10日,召开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针对反馈问题,对照反馈意见剖析原因,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巡察整改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确保全面彻底整改到位,取得良好实效。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截止目前,针对石家庄市委第八提级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的38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在整改过程中,局党组直面巡察发现的问题,坚持思想整改和行动整改相统一、问题导向和目标引领相统一,真认账不推诿、真整改不敷衍。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四个意识”更加牢固,“四个自信”更加坚定,“两个维护”更加坚决,机关政治建设得到加强;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深入,主体责任更加明确,管党治党更加严格;责任担当进一步强化,聚焦中心任务,统筹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发挥职能优势的能力不断提升,市委各项工作要求得到深入推进落实。

(一)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深入”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局党组系统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召开民主生活会开展深刻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进行全面深刻的思想剖析;组织3次集中学习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一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住建系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等内容,在学深悟透做实上持续用力,进一步提升学习效果。三是利用学习强国、微信公众号、数字媒体等平台,搭建“新媒体+党建+业务”工作学习新平台,有效激发党员干部学习热情,根据理论学习、网络学习有关要求,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研讨和自学补课,所有同志已完成规定学习课时。

2.关于“党组履职尽责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发扬“钉钉子”精神,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加快教育路、东兴街两条道路部分道路管网工程施工进度,科学谋划、合理倒排工期,两条道路工程已于2022年8月完工,顺利通车投入使用。二是积极约谈企业,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对开发企业部分停车位销售款进行资金监管,专项用于消防施工款项的支出。目前消防施工款已按照施工合同支付到位,已组织相关股室组织消防验收。三是按房地产解疑政策,制定解决思路和办法,提交市政府研究,积极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制定土地分户出让金比例分摊的数据测算,待交易过户时一并补交土地出让金和相关费用。四是高度重视黄某某等四家自建房排查台账错误问题,立即组织市区办和农村局进行复核,修正完善错误排查台账;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回头看工作对经营性自建房进行全面复核,同时对各乡镇、市区办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导检查,没有发现漏排漏判情况。五是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将问题线索移交我市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政法专班,由政法专班立案调查处理。为防范此类情况再次发生,建立长效机制,启动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房地产买卖合同备案前垫付维修资金,缴纳至住建局维修资金专户,在向业主交付房产时,出具维修资金缴纳票据向购房业主收回垫付的维修资金,从根源杜绝开发企业代收及挪用问题。

3.关于“为民服务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委托专业普查机构,完成雨污管网普查,摸清管网底数。根据国家的政策导向,向市财政局申请国家资金用于排水项目,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用于排水管网和城外蓄水池扩容新建工程,逐步提升排水能力。二是增强主动服务意识,第一时间调查核实问题情况,约谈该公司负责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立即停止限量售电行为。建立长效制度,发现限量售电行为,依法将其行为计入石家庄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失信行为记录,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明确专人负责督促施工总包单位先行垫付工人工资,已于10月28日将工资款拨付到燕某某建行卡中,问题已解决到位。下一步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明确专人负责接到当事人欠薪投诉后第一时间认真进行调查了解,分析原因制定解决方案。与人社部门积极协调配合落实好涉及建筑工地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落实好农民工工人实名制管理制度。四是进一步提升主动服务意识,增强担当精神,以许某某案件为例,举一反三。制定化解重复信访案件长效措施,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化解方案,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建立清单台账。认真研究信访案件,把重复信访事项纳入重点约访,组织协调和督促责任主体单位因案施策,精准有效推动化解。五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和责任意识教育,细化工作落实和制度保障,制定加强疫情防控方案。强化工作责任,成立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落实分包领导、责任股室、责任人,加强巡查、督导,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4.关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党组书记组织召开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明确各领导分工,落实“四不分管”要求。按照“集体领导、民主决策、一把手监管、其他班子成员分管”的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执行、监督等权力相对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二是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召开本系统整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例,举一反三。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遵规守纪,提高遵规守法自觉性,守住廉政底线,增强抵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能力,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三是进一步提升意识形态责任感和使命担当。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工作党组会,引导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部署工作、开展工作和总结工作之中。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注重掌握了解单位基层舆情动态,对基层舆情隐患密切关注,对来信、来访人员、网络群众反映各类问题,专人负责、及时妥善处置,确保良好的舆论生态环境。四是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工作责任。局党组召开保密工作专题会议,成立以党组书记任组长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将保密工作纳入住建工作议事日程,进一步提升保密工作管理水平,加强保密方面相关知识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全局人员防范化解保密安全风险能力得到提升。五是加强组织领导,将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纳入住建工作议事日程,召开打黑除恶专题工作党组会议,进一步压实政治责任。加强摸底排查,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重点难点问题,持续保持扫黑除恶高压态势。

(二)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方面

1.存在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

(1)关于“转嫁服务费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河北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二是积极向石市住建局问计,并向周边县市进行沟通学习,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规范代理服务费、材料检验费及聘请消防专家费用支付行为。三是与聘用单位签订补充协议,明确由住建局支付相关费用,并按协议要求及时支付。四是向市财政局提交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工作相关费用2023年财政预算申请,届时将委托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开展消防技术服务工作。五是进一步加强专业人员业务学习,提升专业业务水平,严格把握政策,加强监督管理,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部分项目未批先建”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对未批先建问题,局党组全体进行了深刻反思和自查,并在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问题深刻剖析。二是对在建项目和筹划项目进一步明确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规范工作流程,强化责任意识和监管责任,统筹安排项目、提前谋划工期,杜绝未批先建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整治‘四风’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加强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召开整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例,举一反三。教育党员干部吸取教训,遵规守纪,提高遵规守法自觉,守住廉政底线,增强抵制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的能力,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3.关于“公车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规范用车管理,杜绝公车向企业报销费用问题,加强车辆加油、派车、租车及维修管理。二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对公务用车进行全面清查,对违规使用当事人进行严肃问责处理。三是严格落实“一车一卡”管理规定。

4.关于“执行财务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管理。对全体财务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内部财务监督与检查,严把财务支出管理关口。二是职工李某某多报销金额200元,已于12月6日足额退还,并对李某某进行批评教育。三是严格落实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办公耗材使用由办公室专人做好详细登记。加强机关办公人员日常教育,树立勤俭节约意识,防止浪费问题发生,节省办公费用支出。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和国家资产管理,处置废旧钢材15050元已于7月5日上交财政。李某、高某已于6月22日足额归还借款。加强财务全体人员业务学习管理,充分领会相关政策,坚决杜绝此类事情再次发生。

(三)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结合人社、财政部门对10名临时工进行复核,对考核不符合要求的予以清退。今后招录人员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二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项资金必须提交党组会研究,并根据使用范围和实际需要进行研究拨付。对已拨付的资金召开党组会研究,逐一进行审核,合规的予以确定,不合规的予以追回。三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并做好归档保存,特别是人事调整按规定程序充分讨论、全面考核,会议记录确保完整,做到有据可查。四是规范财务管理制度落实。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性,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相互指正各自存在问题。局党组召开提级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严格落实会议各项流程,认真做好前期准备,会上进行了深刻自我批评,直面尖锐问题,互相指正,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共同提高”的效果。二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召开党务工作规范提升培训会议,着重加强对发展党员相关程序业务指导,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严把政治关、程序关、质量关。三是进一步提升党建工作人员业务水平,组织召开党务工作规范提升培训会议,通过教育培训,提高党务工作人员对党建工作严肃性的认识,提升党务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杜绝记录不规范、简单化、缺项等问题发生。

3.关于“落实三定方案不力”问题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进行整改,局机关内设办公室、房地产监管股、市政和建筑市场监管股,规范原有内设机构。积极与编办进行沟通,针对现状超编问题,结合核定编制数和近期行政人员退休情况自然减员,逐步解决历史遗留的超编问题,达到核定编制数。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严格按照“三定”方案要求,研究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责问题,根据实际工作情况,明确由一名党组成员负责安监工作,取消临时机构3P项目办。

4.关于“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监督力度,认真抓好廉政风险防控落实,关注重点科室、重点岗位存在的廉政风险,做好排查和监督。根据排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防控措施。二是召开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大会,提高全体党员干部职工遵纪守法意识,防微杜渐,避免此类问题发生。

5.关于“巡视巡察整改不彻底”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补充相关学习内容。二是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进行专题研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准确把握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素质,促进住建工作开展。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一)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通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党课教育、自学等方式,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学习的系统性和实效性。各党支部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高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能力。

(二)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压力,强化严的氛围,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加强领导班子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干部队伍的政治素质,深入推进纠正“四风”和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经常开展政治性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保持高压反腐,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三)坚持服务大局,努力推动住建工作创新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的先锋模范作用,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服务能力。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求真务实理念,继续发扬攻坚克难的实干精神,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走,一项一项抓落实,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落到实处、收到实效。

(四)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通过巡察充分认识到加强制度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制度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的、基础性的工作常抓不懈。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管财,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加大制度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推动工作、促进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4322530;邮政信箱:晋州市向阳街12号;电子邮箱:jzsjsjdwb@126.com。

 

                         中共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3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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