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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晋州市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晋州市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4-03-04 15:01:43 阅读量:760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日至8月30日,市委第一统筹交叉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10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统计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和市委要求上来,正确对待巡察反馈问题,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推进整改落实,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真正把整改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堵塞漏洞的过程,变成改进工作、促进统计发展的过程,以高度负责、严谨细致的态度,全面排查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33个问题,真查真改、不留死角,高质量完成巡察整改工作。

党组书记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落实工作亲自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就整改工作对局党组成员、各股室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10月19日召开党组会进行任务分解,制定整改方案,逐个问题分析原因、研究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分别与11月20日、12月3日听取整改情况专题汇报,紧盯突出问题和关键环节,坚决加以整改落实。局各股室认真落实整改落实方案要求,按照责任分工和整改时限,逐项抓好问题整改,坚决做到线索核实不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使每一个问题有人抓、不落空。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成效

统计局党组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对照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一条一条销账,既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又做到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确保巡察整改各项任务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梳理出33个具体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33个。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贯彻落实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和有关统计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

(1)针对“政治站位不高,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不到位”问题。一是每年向晋州市委理论中心组报送学习计划,2023年7月市委理论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二是以提醒函形式提醒各乡镇及有关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重要论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文件精神。

(2)针对“统计法普法宣传方式单一”问题。一是加大培训力度,各专业业务培训的同时做好统计法律法规培训的宣讲。2023年12月28日五经普大型培训会、12月29日工业企业年报培训会,均开展了普法培训。二是进一步加强学习。督促各乡镇及有关部门抓好专题学习,增强各级干部学习贯彻的自觉性、主动性;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2023年10月25日在党校开展培训班,科级领导干部参训。

(3)针对“基层统计队伍建设薄弱,与做好新形势下统计工作差距较大”问题。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增强力量,夯实统计基层基础工作。各乡镇设立统计站,工作人员,统计专用电脑、文件柜均已落实。二是加强统计业务指导,采取以会代训、专项培训等方式,定期组织基层统计人员培训,针对更换统计人员的乡镇企业及时跟进培训,努力提升基层统计人员业务素养。

2.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待加强”问题

(4)针对“落实统计监督职责中失责失察,对重点领域、重要环节管控不严”问题。一是实施一套表平台上报期间“日监测”,每月1—7日一套表平台开网期间,安排专人负责,针对异常波动数据,做到及时查询,不断提升监测准确性。二是加大数据、入退库核查力度,针对企业虚报、瞒报行为及时纠正,限期整改。严把入库关,入库企业都经过现场核查,确保应统尽统,不重不漏。

(5)针对“仅组织学习上级防范统计造假等文件精神,未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改进,工作站位不高”问题。 一是2023年9月28日、10月30日提请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学习《石家庄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并审议通过我市《晋州市党政领导干部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规定》,并正式发文。二是扎实推进责任落实。每年向市委、市政府汇报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情况,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工作落实的要求。11月1日向市委市政府汇报2023年度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工作汇报。

3.关于“推进统计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差距,参谋助手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6)针对“工作制度流于形式,经济指标运行分析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加强部门沟通,每月报表期间联合办公,各专业进行数据分析,比对,针对薄弱行业提出合理性意见建议。要求各专业每月对数据进行分析,报综合股汇总。  

(7)针对“统计分析不够及时,次数少”问题。各专业每月加强数据分析,按时交综合股汇总成当月分析,并报市领导审阅,为晋州经济发展当好参谋助手。2023年每月、每季度分析均按时完成。

(8)针对“统计分析不精准,不透彻”问题。一是对各专业撰写的分析报告提出工作要求,主管领导审阅合格后方能上报,综合股随时提出修改意见,加以修改。二是积极对上问计学习、参加省市培训、邀请上级单位对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指导,多形式提高相关专业人员分析能力。

4.关于“依法治统存在薄弱环节,统筹推进全市统计执法工作乏力”问题

(9)针对“统计督查制度落实不到位,执法查处不够有力、无自办案件”问题。2023年11月10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等文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不断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规范化水平。

(10)针对“执法检查的科学性、准确性有待提高”问题。 强化监管效能,细化抽查计划,大力推进部门联合、重点领域和基于信用风险分级的随机抽查模式,不断提高双随机抽查的精准性和靶向性。

(11)针对“统计执法队伍有待加强”问题。加强对近两年新考录公务员的培训,引导他们利用业余时间多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以便取得考试资格后顺利考取统计执法证。

(12)针对“统计执法核查不规范”问题。2023年11月6日政策法规股对各专业进行业务培训,针对核查内容、企业基础资料准备进行讲解,规范工作流程。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问题

(13)针对“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流于形式”问题。一是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会重要议事日程,纳入考核范围,与统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按时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确保牢牢掌握意识形态主动权。二是继续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党组书记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好“一岗双责”,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紧密结合统计工作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意识,并把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纳入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重要内容。

(二)关于“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6.关于“财务账目杂乱,记账不规范”问题。

(14)针对“记账、凭证填写不规范”问题。重新修订完善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从制度上规范程序,明确责任,使各项工作有章可查、有据可依。

(15)针对“票据凭证装订随意,部分附件没有粘贴”问题。财务人员严格按照工作规范流程,把2020年以来的所有凭证、账本进行完善。

(16)针对“财务资料要素不全”问题。进行反思,并做出改正,通过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提高财务人员的业务水平,严格执行财务制度,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7.关于“超标准、超范围发放福利费”问题。  

(17)针对“人均福利发放超标”问题。规范福利发放审批流程,严格执行规定,控制开支范围和标准,杜绝超标准发放福利。

(18)针对“超范围发放福利”问题。将违规发放的福利费追回并交财务统一处理。

(19)针对“福利发放领取名单缺失”问题。完善应附名单,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8.关于“节俭意识不强,耐用电脑配件报损严重”问题

(20)针对“办公用品支出超高。”问题。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召开局党组会,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过紧日子”的思想认识。二是建立完善制度。完善定点印刷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定点打印进行综合比选;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建立规范采购制度,完善办公物品领用审批登记流程,建立完善的出入库清单。

(三)关于“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9.关于“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

(21)针对“党组会议议事主题不突出,存在以传达学习文件为主的情况”问题。一是传达学习《全省贯彻落实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动员部署视频会会议精神》,并拟定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并提请常务会学习。二是制定我市《贯彻落实国家专项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在党组会研究通过。

(22)针对“民主集中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一是修改并完善了《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进一步规范了局党组会,局办公会的议事原则、范围、程序和要求,并严格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规范党组会议程序,党组会议议题、议程等,会议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前通知,充分酝酿议题,加强民主集中制,按照党组成员顺序的倒排发言讨论,落实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表决留痕,会后整理党组会议纪要。

(23)针对“有的大额支出未经党组会研究”问题。对“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再学习,确保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管理;各类奖金、福利、补助、补贴的发放均通过局领导班子会议研究通过。

(24)针对“有的议题末位表态未执行”问题。一是党组书记带头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报备、一把手“末位表态”等各项制度,坚决执行会前酝酿、会中讨论、会后落实的规定。整改后党组会均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二是党组书记坚持以上率下,坚决杜绝“一言堂”,加强与班子成员之间的沟通交流,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时,主要领导不首先表态或个人定调,班子其他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后,最后再发表结论性意见。

10.关于“工作责任压力传导不到位,不推不动,上重下轻、上热下冷比较明显”问题

(25)针对“信息上报数量少”问题。一是加强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撰写质量高的分析报告。2023年12月20日向市局报送了今年来月度分析6篇,季度分析3篇。二是给予一定工作压力,做到奖罚分明。

11.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员管理不规范”问题。

 (26)针对“党支部手册填写不规范”问题。加强党性修养,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对党务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做好党费收缴、党建材料记录和归档等工作,严格按照规范流程填写支部手册,内容详实,对于填写不完整的部分进行补充。

12.关于“政治意识不强,文风不实”问题。

(27)针对“工作总结、学习心得体会,存在网络文章“全盘用”、往年材料“接着用”现象”问题。一是加强党性教育和政治理论学习,提高班子成员政治觉悟和认知水平。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完成党和人民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二是积极参加各类公文写作培训班,单位定期开展公文写作培训。通过培训进一步自身文字素养、文字功底,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形成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

13.关于“未按程序选聘劳务派遣人员”问题。

(28)针对“直接将临时人员转为劳务派遣人员”问题。对直接转为劳务派遣人员的4人进行了一次考核,考核结果均合格。定期对所有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培训,确保能胜任所负责的业务专业。

14.关于“干部结构不合理,队伍建设梯次配备还未形成”问题。

(29)针对“干部队伍老化,断层现象明显”问题。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努力改善人才结构。主动协调市委编办、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等部门,积极争取公务员和事业人员招录指标,科学设置招录专业,提升系统专业人才比例。2024年计划招录3名公务员。

(30)针对“专业人才不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一是2024年招考计划中主要以统计学专业为主招考,增加专业人才;鼓励非专业人员参加统计职称考试,提升统计专业业务素质;积极选派人员到上级跟班学习,参加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二是统计执法证人数已达上限,储备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

(四)关于“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5.关于“为民服务能力和水平不强,工作作风松弛”问题。

(31)针对“干部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问题。

加强干部思想素质教育,组织业务培训,开展业务授课,激发干部工作潜能,提升业务能力,积极参加省市统计大讲堂业务培训。

(32)针对“工作纪律涣散”问题。利用晨会时间,组织全体人员对修订完善的机关工作制度进行学习,对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并作出书面检讨。

(33)针对“制度建设流于形式。”问题。修订完善《请销假》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请销假、外出报备行为,请假手续必须经领导签字才能生效,并报办公室存档。

三、下一步打算和措施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统计局党组始终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解决了共性问题、突出问题,修订完善了相关制度,做到了监督、整改、规范有机贯通。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放大整改效能”等方面意见建议,持续转化抓好巡察整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引向深入。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计基层建设。统计局党组将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把落实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持续层层传导压力。切实把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贯穿于统计事业的各项工作中去。切实聚焦主责主业,紧盯统计基层基础建设、统计数据质量管控、统计分析参谋服务等关键环节,强化风险防控,展现统计新作为。

(二)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整改后续工作。坚持整改目标不变、整改劲头不松、整改力度不减,进一步增强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已完成的各项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坚决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巩固、强化和提升的整改任务,以钉钉子精神高质量高标准抓好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做到久久为功、一抓到底,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

(三)完善长效机制,持续放大治理效能。压实压紧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做到讲纪律守规矩。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增强整改实效、凝聚队伍力量,化压力为动力、化问题为鞭策、化责任为担当,真正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统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不竭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4322760;电子邮箱:jzstjjbgs@126.com。

 

中共晋州市统计局党组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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