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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州市城乡水源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经理田会彬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来源:晋州市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3-30 16:22:44 阅读量:3767

日前,晋州市纪委监委对晋州市城乡水源管理处党支部副书记、经理田会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经查,田会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擅自决定免收晋州市某小区用水水费,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自备井封停资金,数额较大,涉嫌贪污犯罪。

田会彬身为中共党员、国家公职人员,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以权谋私,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并涉嫌职务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晋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田会彬开除党籍处分;由晋州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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